非營利自用,明明就是明顯的法律矛盾,2005年通過的原基法,早已包含原住民族非營利自用山林資源之權利,是野保法遲遲未依照規定修正,卻成為動保團體口中的「濫獵」開啟疑慮,我們實在不明白,動保團體每次抗議,到底有沒有先看過相關法律、和整體的法邏輯,還是僅僅依照自己想像的恐懼,就大肆嚷嚷? Tags: 0 comments 19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Buan 月亮說話 月亮曆 About author not provided Buan,來自布農語的月亮。當我們仰望天空,聽見群山迴盪,就像聽見月亮在說話。邀請你與我們一同從山林小溪望向世界,互相理解,深耕土地。 時事評論 / 文化傳遞 / 政策倡議 / 族群共好 6002 followers 5486 likes View all posts